为贯彻落实衡阳“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宣传推广雁峰美景、美食、美文等内容,唱响文旅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潮玩雁峰”最美原创歌曲征集评选赛,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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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雁峰区委宣传部
共青团雁峰区委
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雁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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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起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3月15日前
评审及结果公布:2024年3月25日前
奖项颁发:2024年3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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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一)本次活动向全网公开征集,创作者不受地区、年龄、性别、职业限制,凡愿意参与原创歌曲创作的各界人士、团体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创作题材不限,融入雁峰元素,体现时代印记,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美食、景点地标、风俗传统、文化艺术、都市风情等。原创歌曲要激发正能量、倡导真善美、培育价值观,宣传雁峰形象,讲好雁峰故事。
(三)参赛者投送词谱便可参赛,如附加音频、视频等更完善评选资料的参赛者,相关音频、视频时长不少于2分钟。
(四)原则上本方案发布日期前,已获国、省、市、县(市)区奖项及已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原创歌曲不在本次评选范畴。
(五)投送作品需带有标题,标题字数10个以内,为作品配字的歌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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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一)通过“中国雁峰”平台下载《雁峰区最美原创歌曲评选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表格。参赛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参赛、团队参赛或单位参赛”。
(二)将原创歌曲及报名表存放于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yfqwltj@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团队、个人参评作品数量不限,若交送多个参评作品,请将不同作品资料分开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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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3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5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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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声明
(一)征集歌曲必须由参赛者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完全拥有歌曲知识产权。主办方不承担参评歌曲引发的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此类情况,主办方有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送原创歌曲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三)本次活动所有征集原创歌曲不收报名费、不退稿,请创作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四)特此声明,在活动期间,主办方有权将投稿歌曲用于本次活动的各项宣传活动,包括线上、线下及与其它第三方组织联合举办的展演、公共宣传、独家奖项申报等非营利性活动,且无需事先通知投稿的机构、团队或个人。
(五)其它未尽事宜及活动变动情况以具体通知为准。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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