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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作品征集活动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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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9633    更新时间:2023-11-10    截止日期:2023-11-30
为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繁荣职工音乐创作,着力打造能全面展现“三个精神”的精品力作,激励广大职工群众感恩奋进、团结奋斗,唱响“劳动光荣”主旋律,汇聚“咱们工人有力量”正能量,现面向全省各级工会、音协、广大职工群众及音乐爱好者公开征集表现“三个精神”的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作品。
  冀小工带您一起来看——
  征集内容
  报送作品应体现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内容要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立意深刻,歌词精炼,健康文明,内涵丰富、旋律优美,节奏明快,彰显时代气息,接地气、易传唱,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富有感染力。能够用心用情记录、书写和讴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能够体现河北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火热实践。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报送作品要求
  1.歌曲作品需为完整作品,包括歌词、曲谱(统一为简谱)和音频,并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和不超过300字的创作说明,阐明创作思路和理念。音频材料须报送音质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应避免与各种已经注册、使用的相关作品在名称和形式上雷同。不得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不能侵犯第三方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作者需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法规,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有悖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由省总工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审定后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公布。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应征作品奖励
  最终选定的三首歌,分别给予20000元创作奖励,另设入围奖各2名,分别给予2000元创作奖励。其余参与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职工文化“五个一”歌曲创作大赛活动。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应征作品权属
  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即归省总工会所有,永久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使用方式。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总工会。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征集时间、报送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作品须在2023年11月30日24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bghxjb@163.com,邮件上请注明“xx之歌征集”字样。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会芹张占磊
  电话:0311-67569177

  劳模之歌、劳动之歌、工匠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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