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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成都外国语学院校歌歌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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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7144    更新时间:2024-01-18    截止日期:2024-03-20
为进一步彰显高校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传承成都外国语学院厚重的历史和人文底蕴,唱响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最强音,构建高品味的校园文化,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建设高水平、国际化、应用型外国语大学的奋进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外国语学院校歌歌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月5日—3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担当与使命,展示学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有强烈的时代感和感召力。
  ②歌词要求立意高远、简洁生动、激昂有力、催人奋进,反映我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地域特点、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集中体现我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和办学使命,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篇幅适中,句式整齐,词句精当,没有歧义,优美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避免雷同。
  ④校歌歌词确定后,我校将聘请专业作曲人员进行谱曲(可自行谱曲,同步提交),形成成都外国语学院校歌,并发放奖金和证书。
  四、评选流程
  ①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稿件进行初评。
  ②复评,入围作品将在成都外国语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后,组织专家复评,确定拟采用作品,提交学校审定。
  ③公布,评选结果将通过成都外国语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五、权责声明
  ①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②作品自入围之日起,在其著作权保护期内,作者对被采纳作品享有署名权,该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其他各项财产权利均转让归成都外国语学院所有,成都外国语学院有权在中国领域内及国外的必要范围内行使上述各项权利。凡入围者,均视为作者同意成都外国语学院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在不改变作品原意或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及适当修改。
  ③凡入围者,均视为同意我校可以将作品发布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
  六、投稿要求
  ①电子投稿。作品以word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06183453@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校歌歌词征集”字样,投稿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0日。
  ②投递作品请附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③学校简介、校训等内容请浏览成都外国语学院官网(www.cisisu.edu.cn);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④联系人:田老师
  成都外国语学院
  (原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2024年1月4日

https://mp.weixin.qq.com/s/ZlXnAFmZ-yv5wCaaoaSI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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