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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之乡—永福”原创歌曲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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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521    更新时间:2024-01-03    截止日期:2024-05-31

悠悠岁月,积淀了永福厚重的福寿文化;诗情山水,孕育着勤劳善良的永福人民。为打造富有永福独特福寿文化元素和新时代精神的音乐名片,以优秀的音乐作品渲染这方山水,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永福乡村生态旅游,提升永福县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广西永福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福寿之乡——永福”原创歌曲。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广西桂林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永福县委宣传部

            中国桂林永福县福寿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2024年2月29日前为歌词征集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组委会从应征的歌词作品中评选出若干首,再向全社会征集作曲;第二阶段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为歌曲成品小样提交阶段。

除采用组委会推荐的歌词谱曲外,词曲作者也可自由组合,于第二阶段时间前同时提交词曲完整作品(含电子曲谱、歌曲征集信息表、歌曲小样)。

三、作品要求

1. 主题要求:紧扣“福寿之乡——永福”主旋律,以“永福县创建全域旅游,推深乡村振兴”为主题,要求围绕福寿之乡的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人文景观来创作,展现永福新时代、新面貌、新形象,倡导用音乐诠释福寿家园,讲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永福故事。围绕主题表达真情实感,用音乐讲述永福优美故事;注重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可听性的有机统一,鼓励多样化风格表达与跨界创作,风格类型不限;鼓励在融合永福本土特色、传统彩调音乐风韵的基础上进行创新。

2. 应征作品须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发行、播出的原创歌曲作品(包括词曲)。

3. 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奖项设置

1.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10首。

一等奖1首,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首,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首,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若干首,奖金各3000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后。

2.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作品评审

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六、作品提交

应征歌词作品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提交(Word格式),邮箱:fsj6933@163.com,邮件请注明“应征者姓名+永福县征歌”字样。

歌曲成品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完整电子曲谱(jpg或pdf格式)、歌曲征集信息表(附件)、歌曲小样(MP3或WAV格式)。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fsj6933@163.com,邮件请注明“应征者姓名+永福县征歌”字样。

咨询电话:0773-8516933 ,广西永福县福寿节组委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 获奖作品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2.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发表、发行、表演、传播、摄制等,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3.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4. 作品一旦参与征集活动,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附件:“福寿之乡—永福”原创歌曲征集信息表

(附件可在文末或下方扫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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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中国桂林永福县福寿节组委会

2023年12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B1zdpKwhmoitnHe6jZgk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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