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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翰林学校校歌征集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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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966    更新时间:2023-11-10    截止日期:2023-11-25
你的眼中,翰林是什么样的?
  你的歌声中,翰林是什么样的?
  为了进一步体现同学们是翰林的
  小主人翁!
  我校特此开展征集校歌歌词活动!
  了解翰林
  鹤山市翰林学校是一所践行幸福教育理念、富于人性化管理服务、兼寄宿、走读、校车接送于一体的高品位、现代化学校;是莘莘学子求学、教职员工工作的幸福乐园;是家长朋友放心、开心、贴心的幸福学府!
  办学特色
  翰林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博学慎思、多元发展、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以实现“办幸福教育、育卓越人才”为办学目标,努力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师资队伍专业化、教育教学优质化、后勤服务精细化的“四化学校”;积极开展“生本教育”课程,以追求幸福、快乐的“生本课堂”、“幸福课堂"、“幸福生活”和“幸福校园”,办成“办学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鹤山地区优质民办学校。建设幸福翰林,铸就品质翰林!
  校歌歌词征集要求相关说明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翰林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家长、社会友人等开展“校歌”征集活动。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翰林发展的热心人士。
  作品要求:
  1.歌词内容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反映我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师生精神风貌等特征元素。
  2.歌词应篇幅适宜、通俗流畅,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能激发感情共鸣,符合齐唱等形式要求。
  3.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学校有权对征集的作品作适当修改。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我校所有。
  4.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来稿请注明“校歌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请交至鹤山市翰林学校德育处林晓珊主任处,电话: 电子稿请发至QQ邮箱a810406262@qq.com)所有来稿等恕不退还,投稿者可自留底稿,截稿日期:2023年11月25日。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翰林学校德育处所有。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https://mp.weixin.qq.com/s/vHwcEybuDiJ3t6hn_WHZ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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