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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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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9542    更新时间:2023-02-09    截止日期:2023-02-28
  为在全市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热烈氛围,由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指导,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举办中山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1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单位
  中山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
  中山日报社
  中山广播电视台
  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截稿
  03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紧紧围绕中山建设信仰之城、温暖之城、创新之城、活力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品质之城、善治之城的创建目标,融入相关中山元素,歌唱中山的绿水青山,展现中山宜居宜业的创业营商环境,呈现充满温情大爱的幸福中山,富有较强的时代性和感染力,具有审美意蕴,节奏明快,易于传唱。
  2.作品形式。作品应体现词曲思想性、艺术性和群众性相统一;独唱歌曲、重唱歌曲、小组唱歌曲、合唱歌曲均可;普通话、粤语均可;
  3.作品完整。作者投稿作品须为完整的歌曲作品。投稿需提交作品歌词、曲谱及歌曲录制小样(MP3或WAV格式),词曲谱A4排版,每首作品时长5分钟左右。
  4.版权清晰。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国家和省市级活动中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5.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04
  评选及奖励
  1.作品评选。主承办单位邀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客观、公正、严格的审核评审。
  2.奖项设置。设置一等奖1首,奖金2万元;二等奖2首,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5千元;优秀奖10首,奖金各2千元。
  05
  活动要求
  1.各单位各镇街要将此歌曲征集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利用此活动开展契机,提高社会面对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目标的认知程度。
  2.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各镇街、市属媒体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组织宣传发动,优秀歌曲要传唱推广,积极营造文明创建的热烈氛围。
  3.全市各大中小学校要积极发动学校师生踊跃参与征集活动,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目标落实落地到学校生活、师生行动中来,为文明创建争光添彩!
  心动不如行动
  让我们行动起来
  携手并肩、同心协力
  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践行新风尚
  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建设美丽中山增光添彩!

中山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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