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歌曲征集网 >歌曲征集
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校歌征集启事
0
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541    更新时间:2022-02-10    截止日期:2022-02-28
  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隶属于兴安盟教育局,是全盟唯一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准军事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秉持“为每一个学生幸福的职业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和“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北疆气魄、盟职风格,基础宽、技能精、创新强、素质优的现代职业人”的育人目标,坚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责任担当和创新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为树立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良好形象,展现“盟职人”良好的精神风貌,抒发师生对学校的热爱之情,激发广大师生奋发向上、团结拼搏的信心和热情,现公开征集校歌,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师生(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支持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三、作品要求
  1.歌词主题明确、立意高远,能够充分体现我校历史与文化底蕴,弘扬“德技双馨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彰显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师生的精神风貌。
  2.歌词应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凝练我校的办学传统和价值追求。歌词篇幅不宜过长,内容积极向上,词曲和谐,节奏明快,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3.曲谱应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节奏明快、催人奋进,富有激情、朝气和感召力。
  4.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单独参加歌词的单项征集。
  5.投稿作品可以是个人创作,也可以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须注明团队名称,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
  6.投稿作品须包含作品名称、正文及释文三部分。释文部分应对作品主题、创作意图及背景等作简要说明。
  7.投稿作品应当为原创、且未曾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
  四、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投稿人(及其创作团队)同意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无偿归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所有,对投稿作品具有修改或使用的权利。
  3.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对本启事所有条目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方式
  1.送交的作品,以电子版+打印稿(A4)为佳,如有试唱磁盘及录音文件(完整作品)最佳,作者自留底稿,无论采用与否,稿件恕不退还。
  2.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投稿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并在文稿上注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4.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邮箱:924948442@qq.com
  邮件主题:盟职校歌征集+姓名+电话
  实物文件类请提交(邮寄)至: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317室
  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
  2022年1月30日

0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