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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潭学校校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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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9841    更新时间:2021-07-12    截止日期:2021-07-31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精神和文化的载体,也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凝聚师生共识、激励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德育文化建设,激发和引导师生学史明智,鉴往知来,弘扬学校的人文精神,深化办学理念,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激发师生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归属感。决定开展以“描菊潭远景,述少年壮志”为主题的菊潭学校校歌征集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易于传唱,且具有时代风采、青春气息和艺术魅力。词曲艺术性和思想性相统一,创作既要体现时代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要立足校园,服务青少年,体现当代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个性品格和认知水平,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宗旨,突出办学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二、奖项设置和奖金奖品分配

  大赛设名次奖三项共3首。其奖金设置如下:

  一等奖1首,奖金5000元;

  二等奖1首,奖金3000元;

  三等奖1首,奖金1000元。

  三、征集时间与要求

  1、校歌征集从即日起,到2021年7月31日18时截稿,以邮件收稿日期为准。

  2、本次校歌征集原则上只接收简谱和电子稿,不接收纸质稿件和五线谱稿件(作者认为确有必要附五线谱者,可说明并随附)。不认可同一首歌曲反复修改、反复投稿。

  3、参赛歌曲简谱请在正文首页左上角标明“歌曲征集”字样,文末署上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可随附词曲作者各100字以内的简介。

  4、校歌征集投稿邮箱:jutanxiaogezhengji@163.com

  5、作品必需是原创,且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因侵权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词曲作者承担。

  四、评奖公示与后期事宜

  1、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办和承办方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初评、复评和终评程序对稿件进行严格评审。评奖结果在发布启事的相关媒体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严重剽窃行为,即取消其评奖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即正式宣布获奖名单,并尽快组织发放奖金和获奖证书。

  2、作品获奖后,承办方将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MIDI录制等后期制作和以此为基础的mv宣传品等。

  五、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南阳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内乡县菊潭学校

  六、版权和相关法律问题界定

  1、参赛作品经过评奖并领奖后,作品的后期制作、演出演唱、结集出版、广告宣传等不再支付作者报酬。但原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2、获奖作品在进行后期制作时,如需微调修改,作者应给予无偿支持。如果作者不允许进行微调修改处理,请投稿时在稿件后面附注说明。

  3、允许作曲者以主办和承办方提供的参考歌词为蓝本作曲。但歌词署名权归原作者。

  南阳市音乐家协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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