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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形象宣传歌曲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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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8741    更新时间:2021-04-02    截止日期:2021-04-09
    更好地挖掘林西县历史文化和人文内涵,全面展示全县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扩大林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林西文化旅游品牌,营造幸福和谐的城市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激发全县人民的自豪感、爱乡情怀和创业热情,县委宣传部联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林西县形象宣传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所有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

  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聘请专家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从报送的应征歌曲中评选出:

  一等奖作品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作品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作品3名,奖金3000元。

  征稿要求

  01

  应征作品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能够反映林西县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体现林西县人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展示出林西县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社会经济建设的巨大成果,歌曲要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02

  本次征集活动作品仅接受歌谱形式,包括词曲作者,不接受单独歌词。

  03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选资格,相关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所有入围作品,除署名权以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版权,全部归征集方无偿使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征集方除支付获奖者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多人创作的同一首歌曲不重复奖励。

  04

  投稿时间以电子邮件征集方接收时间为准。

  05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林西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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