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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讴歌三十年”纪念福清撤县建市三十周年原创歌曲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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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次数:7841    更新时间:2020-08-08    截止日期:2020-08-24
一、征集活动背景
2020年12月26日是福清撤县建市30周年,为歌颂我市的建设成就,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张扬新时代福清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根据福清市委宣传部关于纪念福清市撤县建市30周年相关活动部署要求,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清市文联决定面向全国开展“讴歌三十年”纪念福清市撤县建市30周年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福清市文化馆
福清市音乐舞蹈家协会
协  办:中国音乐家协会侨乡(福清)音乐创作基地
三、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0月
1.歌词征集:(2020年7月15日——8月24日)
在各相关媒体上刊播征集歌词启事,广泛发动。
2.歌词评选:(2020年8月26日——8月28日)
组织专家对应征歌词进行评选,选出入围歌词10至20首。
3.歌曲征集:(2020年9月3日——10月8日)
将入围歌词在相关媒体上刊载,公开征集谱曲。
4.歌曲评选:(2020年10月15日——10月23日)
评出获奖歌曲16首,其中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入围奖10首。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参加对象
全国范围内从事词、曲创作的专业人员和业余创作爱好者(含海外融籍人士)。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题材紧扣福清市撤县建市30周年来福清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成就,结合自然文化资源,以宣传福清、讲述福清故事、弘扬福清文化等为主要题材。
2.作品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合唱、重唱、表演唱等均可,艺术歌曲和流行歌曲均可。
3.旋律优美,清新流畅,富有特色,鼓励创新,以易于演唱,便于传播为佳。力求在创作方法上,在传播手段上有所创新与突破,努力打造具有思想深度、艺术高度的音乐精品,不断提升福清的对外影响力。
五、作品评选办法及使用
1.邀请作词、作曲专家组成评委会。
2.歌词不单独评奖,若被谱写的歌曲获奖,歌词也同时获奖。
3.为获奖歌曲的作者(词、曲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按词曲五五分配),若一篇歌词,被多个曲作者谱曲,获得多个奖项,不重复领取奖金,词作者按最高奖领取奖金。
4.本次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和出版权,词曲作者均拥有署名权,获奖结果一经公布,除本次比赛前已经发表的作品外,其他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和乐谱、音像制品的首次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六、投稿要求及方式
1.投稿作品必须原创,不接受抄袭作品,若有侵权等违规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2.本次歌曲征集仅接受电子排版文档。电子文档投稿收件邮箱:fqswhg163@163.com。联系人:吴桂云。联系电话:0591-85221213、17359123918。
3.来稿文件需标注歌曲名称,词曲作者,并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1)与授权书(附件2)各1份。
4.歌曲作品需提供歌谱(含乐谱及填词,乐谱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均可),可不提供旋律小样。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2.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0元;
3.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
4.入围奖:10名,各奖励3000元。
(为保证创作水平,上述奖项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主办方有权根据评奖情况对评奖数量等进行调整。以上奖金均是税前所得,相关税费均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八、征集须知
1.投稿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者保证未在其他第三方平台发布参赛作品(如有发布,应下架),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需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创作的作品,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两首。
4.本次征集概不退稿。
5.作品获奖后,词曲作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可登陆福清新闻网(http://www.fqxww.cn/)“纪念福清撤县建市三十周年专栏”浏览了解相关福清元素创作素材。
申报表.docx 
授权书.docx
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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