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歌歌曲征集公告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因水而生、依水而建、籍水而兴。六十年弦歌不辍,六十年桃李芬芳。建校60年,学校历经长江工程大学(本科)、长江水利水电学校、长江职工大学办学历史阶段,2003年改制更名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丹江口职工大学进入。进入新时代,学校开启了第三次创业新征程,提出了建设行业有地位、湖北有贡献、社会有声誉的特色优质高职院校发展目标。
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我校曾以《长江之歌》代校歌,激励了数代师生栉风沐雨、弦歌不绝。进入新时代,学校需要一首文辞优美、朗朗上口的校歌,唱述学校的悠久历史、文化底蕴、优良传统,师生的精神风貌、共同理想、价值追求,让师生代代传唱,冀垂久远。现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歌。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所有关心、支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截至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突出长江水文化、职业院校特色,承载学校的历史传承、文化底蕴、优良传统,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行业背景、发展愿景。
2.歌词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体现一定的文化和思想内涵,彰显鲜明的时代特征。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旋律优美、节奏明快,适合广泛传唱,有较强的感召力,催人奋进,振奋精神,鼓舞人心。
4.作品可词曲同创,亦可分别投稿;可联合创作,亦可独立完成。歌词需附释文或说明,包括创作说明、典籍出处以及相关注解。曲谱可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最好以A-B-A的三段式为宜。如能附试唱录音资料更佳。
5.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入围作品著作权归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所有,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学校对入围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四、投稿要求
1.电子邮件:作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318458871 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校歌征集”。
2.邮寄:作品可用A4纸打印或誊写,邮寄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黄老师,18086001606),邮编:430212。信封上请注明“校歌征集”。
3.当面送交:疫情结束、师生返校后,可直接送交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长江楼914室黄老师)。
4.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等。
五、评选办法
1.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校歌征集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出入围奖6项,入围作品将在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征求师生意见,最终由学校研究确定采用作品(1项)。
2.入围和采用作品,将对作者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采用奖(1项)税前奖金20000元(词、曲各10000元);另5项入围奖每项税前奖金2000元(词、曲各1000元)。
六、咨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黄老师、梅老师
办公电话:027—87933328
手机:黄老师,18086001606;梅老师,13476153021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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